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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盐田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

来源: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2-09-15

盐田区审计局:

  深盐审报〔20229号、深盐审报〔2022〕10号审计报告已收悉,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 “综治管理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未将项目的主要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部分工作内容未编制产出指标,绩效评价指标设置需规范管理情况。

  强化各项目事前目标管理,由财务部门加强预算绩效指标编制指导,各业务部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资金使用安排计划,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将全部绩效目标细化为可衡量的量化指标,保障绩效指标具体、全面反映工作内容,确保预算可执行、绩效可评价。

  二、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年初未填报法律服务费或相似费用预算,实际在该项目中列支法律服务费,存在无预算支出情况。

  一是加强预算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及项目计划安排推动项目工作,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二是提升预算编制水平,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谋划,编实编细部门预算;三是优化内部预算调剂程序,加强内部预算调剂审核,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预算及时按规定的程序调整。

  三、关于“城镇社会救济”预算执行率偏低,未及时调减预算。

  一是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在预算编制一上时以往年实际执行数为基础,合理核定项目预算额度,确保来年预算可执行;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对确实无法完成预算的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四、关于存在签订街道本级和应急执法专职法律顾问合同部分服务内容重复,各街道设置法律顾问的数量和标准不统一。

  一是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在其指导下合理配置法律顾问数量、费用标准,明确法律顾问岗位职责;二是结合业务量统筹项目管理,由各业务部门分散采购改为打包采购,并严格按照自行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关于“存在永久性建筑并用于经营的国有储备地块指盐田港后方陆域3#地块、北山道136号地块、13#地块”问题。

  (一)土地现状

  1.3#地块: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就3#地块于2022年5月份分别与深圳市兴裕祥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福骏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2.136号地块: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就北山道136号地块于2022年5月份与深圳市文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3.13#地块: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就13#地块与朝阳围居民小组和银源商店签订的《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均已于2021年12月到期。

  (二)意见建议

  审计报告中提及根据《区城市更新项目协调推进协调会议纪要》(盐会纪〔2016〕3号)内容,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盐田街道办依法立案查处,但我办2016年尚无执法权限;2021年9月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放后相关部门未将该地块的线索移交我办。接到审计报告后,我办了解到深圳市盐田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与朝阳围居民小组和银源商店签订的《土地临时使用租赁合同》已到期,但承租方未依据合同履行交还土地的义务,建议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理清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清退承租用户后进行围挡,便于我办后续拆除。

  六、关于“个别已出让产业用地涉嫌改变用地性质进行房地产开发”问题。

  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改变J318-0013号宗地土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并存在超面积建设情况。我办已书面去函告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建议根据土地使用权合同出让书办理验收手续,验收通过后我办将加强巡查。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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